各项目申请人:
为切实履行服务地方职能、深化产教融合,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对接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需求,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为保障校企校地合作中教师个人和学校权益,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学校鼓励申请人积极联合安康市的高新企业、科技型以及中小微企业共同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如在申报过程中有需求的,科研处将给予相应指导和服务。
二、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各类项目指南,项目下达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有限项规则的,请申请人及早谋划联合企业和组建团队。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项目申请人加强与合作企业、项目组成员的联系,重视实验原始记录、图像照片等科研数据的管理。
四、联合申报企业应有较好的行业影响力、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高的合作诚信度,且前期一定的合作基础,开展了实质性合作。
五、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学校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均要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由于涉及多方盖章,建议在填写申报书的同时起草联合申报协议书。
2.申请人拟定联合申报协议后提前联系科研处审核合同内容(涉及学校重大利益或法律关系复杂的需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无误后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3.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周期,且不可预知性,起草联合申报协议时要关注技术风险的认定条件和违约责任。
科研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