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进一步激励学校教职工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全校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教书育人“大先生”。根据《红足一1世2站教职工荣誉称号设置与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3〕32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职工荣誉评选工作。将评选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科研创新先进个人、辅导员年度人物、服务育人标兵、从事教育工作30年特别荣誉等荣誉。
评选条件、名额、程序及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见《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职工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党政办发〔2023〕16号)文件要求(文件可在OA“党政办文件”栏查看)。请各单位按照时间安排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3261706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