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严肃科研工作作风,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根据相关项目下达部门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现对逾期未结题以及应结题的项目进行督促结题及清理工作。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结题及清理范围
截止到2023年6月逾期未按计划结题及2023年即将到期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科技厅、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
2018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不能申请延期;如不按期提交结题材料,将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计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等处理。
二、具体要求
1.本次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为审计整改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列入科研处重点工作台账。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督促和提醒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保质保量做好结题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站在学校大局角度,站在科研诚信角度,看待项目结题清理问题,认真做好结题和清理工作(含已离职和退休人员)。
3.为确保本次结题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延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纵向各级各类限项项目,在聘期任务考核等校内认定工作中,如被上级部门撤项或终止的项目将不给予认定。各学院结题率将直接影响本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申报数量的指标分配。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