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3日按照5月2日(第十二周星期二)的课表上课,5月6日按照5月3日(第十二周星期三)的课表上课。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本部门稳定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引导师生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
2.保卫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应急值守工作,后勤处做好用水、用电、饮食等服务保障工作,信息化处保障校园网络安全运行。学校值班室安排的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4月21日12时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高晓敏,联系电话:3261835。
从5月1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